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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說在網路上看到某篇文章,文章寫著被愛與愛人的感覺

內容有著這樣一段話「愛人與被愛,多年前我放棄我所愛而選擇了被愛。現在要好好的珍惜這段感情」

我問了小鵬,是我愛他多一點、還是他愛我多一點? 

「我愛妳多一點」他說,我不以為然的回了他一句「所以你的意思是說因為你愛我比較多我就得要嫁你嗎? 我又不是沒人追」

我始終覺得我愛他多一點…

我就問了小鵬說,那如果真的選擇了被愛為什麼不直接結婚呢?

是因為被愛並不代表兩人一定能相伴到老還是被愛只是種很自私的要求別人對妳好的假象? 

他說,一個人被愛並不代表著這個人就能在婚姻中適應良好。

我沉默的想,那不願意進入婚姻卻要一味的希望別人對自已好,不是就是種很自私的表現吶

所以… 被愛是種幸福,還是種自私的擁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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